公安部推出哪些新举措方便内地人员赴港从事商业活动?

    
    为进一步方便内地企业人员赴港从事商业活动,更有效地为企业服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推出新举措。
    
    新近出台的几项措施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对于在年度内已被认定具备申请赴港商务签注资格的企业,其人员申请时无需再提供用于认定该企业资格的申请材料,同时减少申请本人应提交的材料。
    
    与此同时,尽量缩短受理审批时间,实行急事急办,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预定日期内出境,为保证该措施的落实,部分商务签注申请量大的省区将把审批权下放到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大中城市。
    
    另外,适时调整申请受理标准,让更多有需要的企业有资格申请商务签注;取消签注配额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的限定比例,各地公安机关可在总体配额之内按申请人的实际需求签发一次、二次及一至六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对于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的企业人员予以优先照顾等。
    
    根据规定,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的中方雇员,以及在“三资”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私营企业等非公务活动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为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使申请人了解审批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各受理审批机关对外公布申请商务签注的条件、手续、所需的证明材料、审批发证时限、收费标准、配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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