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获准在国外(或境外)定居的我出境人员,即新移民(包括出境探亲后被按规定注销本地户口的)由于种种原因持中国护照申请回国可重新落户定居。可比照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内地)定居安置办法,按重新安置对待,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办理。其安置原则是“按籍安置,投靠直系亲属”,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申请人家庭主要成员(配偶或子女)在申请定居地并具有常住户口;2.申请人在申请定居地具有正当职业或稳定的经济生活来源;3.申请人在申请定居地具有正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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