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在享受国家、省、市及高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设立"科技创业基金",以无偿补助、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按企业对高新区财政的实际贡献给予企业70%的创业基金支持;根据孵化企业规模,创业中心提供一定面积的孵化场地,租金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收取,第三年起按成本价全额收取;毕业后的企业重新享受高新区的一切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在一定的开发、生产及经营用房面积内,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按成本价的40%收取,第三年按成本价的70%收取,在资金、税收、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等方面享受更优惠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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