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外商投资程序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办事机构申报手续: (一)申办、审批程序 报批项目建议书→工商名称登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合同章程→颁发批准证书→注册登记 (二)所需文件、证件 (1)报批立项 中方主办单位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意向书(协议书) 环保审查单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2)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中方主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各方营业执照及中文译件 经律师或公证机构公证的外方法定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签字样本或印鉴 各方资信证明及外方资信证明的中文译件 董事会名单及经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各方董事委派书 各方出资明细表及进口物品清单 合资(或合作)企业名称登记表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外资企业设立办事机构申报手续: (一)申办、审批程序 委托承办单位→报批项目建议书→工商名称登记→报批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颁发批准证书→注册登记 (二)所需文件、证件 (1)报批立项 国内受托承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外方公司对国内承办单位的委托书 环保审查单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2)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企业章程 外资企业申请表 外方公司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及其中文译件 经外方公司所在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签字的外方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外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及经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投资者印鉴的董事委派书 给法定代表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外资企业名称登记表 进口物品清单 其它必要附件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外国(港澳)企业设立办事机构申报手续: (一)申报程序 外国(港澳)企业需委托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或泰安贸促支会办理设立办事机构的全部手续。 (二)所需文件、证件 1.委托承办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设立办事机构申请书 3.常驻代表授权书 4.外国、港澳企业营业执照、资信证明 5.常驻代表简历、护照(回乡证)身份证 6.外国、港澳企业简介 7.提供办公场所单位出具同意接受的函 8.填写<外国企业代表机构设立(延期)申报表>、<外国企业代表机构人员和内容变更申报表> 三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企业应提交的单证: 外经贸部门批准文件及证书,进出口资格证书,法人代码证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 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及批复 董事会成员名单,委任书及身份证件 中外双方资信证明 企业房屋证明 中方投资情况清单(财务部门出具,列明实物投资折价及现金投资金额) 银行开户证明 经济担保书(担保按期交纳关税及其它税费) 企业需填写的单证: 《企业情况登记表》 《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泰安海关三资企业备案申请表》 《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该手册需到地方级外经贸部门盖章) 所需印章及费用: 公司行政章 法人代表章 公司报关专用章 注册备案工本手续费。 经预录,通过微机审核三级审批后,为企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和《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名单验资报告(正本及复印件)经工商局年审合格的加贴防伪标志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进出口业务帐簿(一年度)年审报告《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商检局注册所需资料: 进出口经营权证明 合资批文 营业执照 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外经委批准证 工商局营业执照 企业代码证书 银行开户证明 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人员名单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表 名称核准通知函 颁发批准证书通知 批准证书(副1)及其复印件 合同、章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方合法开业证明 中方资信证明 外方资信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投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净资产证明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投资的提交有关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前期审查所需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和前期审查申请表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方合法开业证明(私人投资的出具投资者身份证明) 变更登记提交的资料: 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 所列事项的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 变更住所的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 变更企业类别的提交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 转让注册资本的,提交转让合同,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受让方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增加国有企业为合资(合作)企业股东的,提交中方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增加有限责任为股东的,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证明 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的委派书和简历 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补充协议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补充协议及在报纸上连续公告三次的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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