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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去世后要求回广东安葬的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华侨去世后要求运回广东安葬的安葬,承办人须先征得安葬公墓或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商侨务部门同意后,领取《遗体、(骸骨)入粤安葬证》。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凭死亡证或其它有关证件及《遗体、(骨骸)入粤安葬证》进行检疫。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尸体、棺柩、骨骸入境移运许可证》办理放行手续。
    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准许华侨在家乡故里安葬。
    为方便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领证手续,广东省殡葬管理所在香港、澳门设有广州中华永久墓园驻港澳办事处,办理有关领取安葬证业务。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515号好收成商业大厦21楼;
    珠海殡葬管理处地址:珠海特区拱北粤海西路民富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