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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1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