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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

2019年03月01日 09:5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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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万宁3月1日电(卓琳植)记者从海南万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万宁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发布,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购房补贴,最高每月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4000月。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购房补贴的人才需符合《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此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能申请补贴。

  50岁以下拔尖人才可享受4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4.8万元/年的购房补贴;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4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2.8万元/年的购房补贴;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16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1.9万元/年的购房补贴;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12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1.4万元/年的购房补贴。其中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住房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据介绍,相关人才可向用人单位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万宁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人才认定材料、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补贴资金将由万宁市人力资源部门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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