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警提醒:飞机上吸电子烟 将处行政拘留七日
近日,两名旅客在飞机落地滑行入位过程中在客舱里吸电子烟,被北京首都机场公安局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0月5日晚9时许,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区派出所接到中国联合航空机组报警称,在由上海飞往北京的客机上有两名旅客在飞机滑行入位过程中吸电子烟,飞机入位后民警立即赶到登机口出警处置。
经初步调查,两名旅客均为在校大学生,十一假期结束后准备返校。二人表示,知道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不能吸烟,但误认为在滑行阶段可以,于是心存侥幸吸了电子烟,并没有意识到此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认识到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二人主动承认了错误。
针对两名旅客在飞机客舱内吸电子烟的行为,首都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二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首都机场公安局民警表示,飞机客舱是狭小、密闭的高压氧舱,空气循环使用,释放大量烟雾会严重影响周边旅客身心健康,并且电子烟内含电池、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电池爆炸、烟液渗透、高温传导等较大安全隐患,一旦不慎起火,后果不堪设想。首都机场公安局提示广大吸烟旅客,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民用航空器、机坪区域、航站楼内严禁吸包括电子烟在内的香烟类产品,请吸烟旅客在航站楼前指定吸烟区吸烟。(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