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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143条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2022年06月24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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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143条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守住基本盘 稳步 潮 前跑

  6月17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涵盖6方面33项共143条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全力推动稳住经济盘。

  潮州立足实际,瞄准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同步推进“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其中,既有实与新的举措,又有稳与保的决心;既打出了缓与补的惠民利企“组合拳”,又针对市场主体发展提出了扶与育的“连环招”。随着一系列的新政策、新举措的落地实施,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助力潮州经济平稳健康“潮”前跑。

  策划:达海军 统筹:杨可 撰文:许钰敏 黄敏璇

  实与新

  新增23条本地化措施

  纵观《实施方案》的143条举措,既贴合国家、省的相关部署要求,又有所侧重和创新。

  “《实施方案》中,潮州市直接贯彻落实的政策86条,细化落实举措的34条;相较于省,新增措施23条。”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充分对标国务院部署的6方面33项政策,严格对照省政府的6方面131条措施,除本市不具备相关事权或机构主体外,其余政策做到项项有对应、基本不漏项,并在此基础上同步实施一系列本地化措施。

  潮州新增的23条本地化措施中,主要是聚焦于稳投资促消费、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领域,涵盖企业上规上限和“专精特新”激励、外贸企业政策补贴、工业企业政策补贴、办事流程便捷化、人才引进优惠、用地政策等方面。

  在财政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方面,《实施方案》在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财政支出、专项债使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社保费缓缴、稳岗、金融支持等政策上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特别是在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上规上限及培育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再细化明确,确保财政货币金融政策应享尽享。

  在稳投资方面,潮州市不断完善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同时把投资领域的本地化政策焦点放在扩大民间投资特别是工业投资上,明确对重大工业项目加强服务、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并对入园制造业项目、企业增资扩产制造业项目的奖励。在促消费方面,《实施方案》从消费端和经营端“双管齐下”,累计发放消费券金额将达到1000万元至3000万元,加大对新增上限入库企业的扶持奖励力度,对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奖励。

  在保粮食安全方面,《实施方案》对国家和省的部署进行贯彻细化落实。在保能源安全方面,《实施方案》对电源项目、电网项目、新能源项目、蓄能项目等的谋划建设都作了安排,将进一步提升潮州的能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结合潮州实际推出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的11条政策,明确了对上规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创新平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工程中心、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四梁八柱”民营工业企业智能化应用项目、外贸企业等进行各类补贴,并在外汇结算、用地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新做精。

  在保基本民生方面,《实施方案》在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上进行本地化创新,对本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户籍限制政策、申请最高限额政策、首付比例政策等进行优化。

  除注重全面覆盖和可行性外,《实施方案》也强调时效性。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各部门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方案》重点梳理选取能够尽快见效、为今后一段时间打牢基础的政策措施;对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明确要求原则上于今年6月下旬前全部完成。

  稳与保

  激发工业投资新活力

  完善机制、做好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入园项目奖励、企业增资扩产奖励等方式,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系列务实举措,是潮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重要体现。

  重大项目建设是稳投资的根本支撑。为充分发挥好重大项目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压舱石”作用,《实施方案》在稳投资政策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潮州市重点项目建设。除此前已成立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外,潮州还成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效,加强与省各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潮州市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强力督导市县(区)两级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

  同时,潮州强调要加快推进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拉动投资。如,推动汤溪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凤城生态水乡水利设施等重点水利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外环大桥、省道S231凤湾线文祠至意溪段改建工程等在建项目按期完工,确保粤东城轨、意东三路等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实施方案》对入园进区的工业项目进行奖励。对2022年以来在潮州市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园六区”(含产业集聚地)及潮安区经济开发区大岭山产业园落地,符合相关条件并按投资协议约定如期投产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自2022年起,对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在稳投资的同时,潮州还紧扣民生关切,做好粮食、能源、基本民生保障。

  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上,《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强煤炭、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当前,潮州正加快推进潮州深能甘露热电项目、凤泉湖热电项目等重点能源项目投产,逐步完善电网布局,加快建设华丰LNG储配站、华瀛LNG接收站,谋划推进抽水蓄能、海上风电等项目,致力提升潮州的能源保障能力。

  在保基本民生方面,《实施方案》对国家和省部署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社会民生兜底保障等政策进行贯彻细化落实。

  《实施方案》在支持就业创业方面也有重要举措。如,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

  缓与补

  打出惠企利民“组合拳”

  《实施方案》中,“缓”与“补”是多次被提及的关键词。笔者梳理发现,“缓”,即缓缴社保、公积金、水电费等各类费用;“补”,即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新员工补贴,发放消费券、购车补贴等。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是潮州打出的惠企利民“组合拳”。

  在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方面,潮州将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际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市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实施方案》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此外,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为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一方面,潮州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返还比例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

  在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等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政策的基础上,潮州也新增激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扩岗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提到,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招用首次在潮州就业的新员工给予每人800元的招录新员工补贴。

  在促消费政策上,潮州一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刺激各领域消费,另一方面则以购车补贴、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等,促进二手车流通。如,筹划发放家电专用消费券130万元;累计发放1000万元至3000万元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对个人消费者2022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扶与育

  牵好市场主体这个“牛鼻子”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牛鼻子”,稳住市场主体就是稳住经济基本盘。针对潮州发展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连环招”,“扶”和“育”是其中的重点。

  “扶”,即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潮州小微企业众多。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持续增大。《实施方案》明确在税费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如,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财政政策上,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这些政策将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心剂”,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

  除了小微企业,潮州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自2022年起,对工业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大力扶持企业“上规”,自2022年起,对首次上规且次年仍在库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育”,即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实施方案》提出,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研发补助;认定申请经市科学技术局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后,即可列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补助经费的50%,通过认定后再补助50%。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再给予配套补助,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配套补助20万元,其余企业每家配套补助10万元。

  为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方案》也提出了创新举措。自2022年起,对首次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列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首次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此外,潮州还将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智能化应用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在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上,自2022年起,对已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加快智能化应用步伐方面,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潮州市“四梁八柱”的民营工业企业在本年度开展智能化应用项目建设,并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用于该项目,以贴息方式对该笔贷款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的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利息支出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亮点措施

  稳投资

  成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编制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今年市级财政配套安排1亿元前期工作经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水利项目,推动汤溪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凤城生态水乡水利设施等重点水利项目加快建设。

  加快推进今年计划总投资49.5亿元的54个交通重点项目,确保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外环大桥、省道S231凤湾线文祠至意溪段改建工程等在建项目按期完工,确保粤东城轨、意东三路等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对总投资超10亿元、对全市工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引领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给予“一事一议”支持,实行项目工作专班制、重大项目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重激励

  对企业招用首次在潮州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每人800元的招录新员工补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

  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区域市场挂牌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218个潮州市级重点项目,在不增加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

  扶企业

  大力扶持企业“上规”,今年起对首次上规且次年仍在库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研发补助,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再给予配套补助。

  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今年起对首次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列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首次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今年起对工业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促消费

  累计发放1000万元至3000万元消费券,筹办步行街(商圈)促消费、秋冬季系列促消费、品牌中华行等活动。

  设立潮州市新增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入库专项资金,每新增一家限上批发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家限上零售、餐饮和住宿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保民生

  2022年6月到2022年12月,提高潮州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其间,在潮州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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