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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围警总案 黄之锋判囚13.5个月

2020年12月02日 2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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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由香港惩教署押往西九龙法院接受宣判。三人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

  当日下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第一被告黄之锋(24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第二被告林朗彦(26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第三被告周庭(23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责任编辑:徐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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