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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瓯海中小学华侨子女招生政策新变化

2014年06月13日 10:10 来源:温州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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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日前发布,今年(浙江温州)瓯海区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基本保持不变,但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入学政策较去年略有变化。

  瓯海区户籍出国(境)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如需在瓯海区就读,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凭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瓯海区侨办(瓯海区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和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居留证(护照)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凭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给予统筹安排。

  非瓯海区户籍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如确需在瓯海区就读,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在瓯海区,并持有瓯海房产的,可凭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瓯海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姚宓)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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