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大马华裔情侣邀穆斯林吃肉骨茶被诉 撤控申请遭驳

2014年05月14日 10:5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5月14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华裔情侣陈杰毅和李美玲因接获新加坡拍摄工作,而要求马来西亚地庭暂时归还国际护照的申请,12日获得批准。

  不过,地庭法官阿都拉希谕令两人不能向新加坡媒体发表他们因“肉骨茶庆开斋”风波而被控的任何言论。

  面对3项控状的陈杰毅和李美玲,两人于12日身穿黑色外套准时抵庭聆讯。开庭前两人也有交谈。代表两人的张裕田律师在开庭时,就向法庭提出暂时归还国际护照的申请。他说,两人因为接获新加坡的拍摄工作,所以向法庭提出申请暂时归还国际护照。他说,申请暂时归还的期限是从2014年5月18日至同年6月3日。

  张裕田说,由于之前法庭谕令的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初到警局报到,辩方也要求法庭批准两人不必于6月1日到警局报到。他说,新加坡的拍摄工作主要是有关两人在新加坡的生活点滴,拍摄并不讲述两人在马来西亚的生活,所以不应约束两人的言论自由。

  主控官哈菲查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设附加条件,即两人不能向新加坡媒体针对此案发表言论,但遭辩方反对。与此同时,他也基于控方将针对上诉庭早前撤销3项控状中其中一项控状,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择定下一个过堂日期。

  陈杰毅和李美玲是于2013年7月18日因邀请穆斯林吃肉骨茶庆开斋而被控上地庭,他们共面对3项控状,即W触2002年电检法令、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引起不同宗教的愤怒及仇视)。

  他们于同年8月21日入禀高庭,针对他们在第三控状中被指抵触的条文,即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提出撤控申请,但被高庭驳回。

【编辑:刘郁菁】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