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加入申根区 中国外交部提醒公民注意新变化
2008年12月24日 15:40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消息: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瑞士自2008年12月12日加入申根区。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瑞士分别自2008年12月12日和2009年3月29日起取消来自其它申根国旅客的陆路与机场边检,但保留对人员及货物的海关检查。
二、瑞士将根据欧盟标准为在瑞长期居留的中国公民换发身份证。持有瑞长期居留证的中国公民可自由进入其它申根国,停留期为3个月。
【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