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针对温立谦案,加移民律师李广田指出,由于小移民回流的决定权不在他们,是由父母支配,小移民没有选择。所以小移民长大后,仍可向官员提出人道理由,并提供更多证据支持自己保住永久居民身份,包括提供在加国的亲朋戚友和当地的联系,包括学校、教会等,以保留身份。
李广田分析,温立谦的个案特别之处在于,他是先来读书,获官员提示申领枫叶卡,在求学过程中建立了加国联系。与此同时,由于温立谦申请枫叶卡未亲身取得卡便离境,所以再入境时要上诉,容许他入境,出席聆讯或向入禀联邦法庭提出诉讼。
李广田重申,回加被拒,要在60日内申请上诉,回加国出席聆讯。
他表示,按移民法例,未成年人士也应一视同仁,住不满年期的话,5年后便会丧失身份,要申请访客签证。除非是另一种处境,即父母在加国生活,小移民在外地读书,长大后,即使未在加国住满年期,仍可要求以人道理由来加与父母团聚。(崔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