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侨网消息:据加拿大《明报》报道,103名曾被强掳至日本奴役的中国劳工,日前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及有关企业,提交了全面解决2战时中国人被掳至日本做苦役事件的提案,他们希望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能真诚面对历史,认真承担责任。
为长期维系侵略战争,日本政府作为其国策考虑,从1943年起至少将近4万名中国劳工强掳至日本,强迫中国劳工分别在三菱、三井、鹿岛等35家日本企业的135个事务所做苦役。极为恶劣的劳动条件、被迫超强度地劳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有6830名中国劳工死亡,许多劳工身患多种疾病或留下终身残疾。
侵华战争结束后,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并未向被奴役的中国劳工支付工资,更未赔偿,只匆忙地将中国劳工送离日本,一推了之。
自1995年起,在有良知的日本国民和日本律师的帮助下,加上中国国民及中国律师的支持,部分幸存的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提出损害赔偿之诉讼。
经过十几年的诉讼,在日本法院作出的判决中,均认定了战时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实施了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的违法行为,认定了中国劳工在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做苦役,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了巨大的损害。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对中国劳工控告西松建设公司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驳回中国劳工正当的诉讼请求。但该判决认定了曾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并且在判决中表述“本案受害者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了巨大痛苦,而上诉人(西松建设)在上述劳动条件下对中国劳工实施强制劳动,并从中获得了利益,又领取了补偿金,鉴于这些事实,我们(日本法官)期待包括上诉人在内的相关方面为救济本案受害人的损失作出努力。”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该判决作出的当日即表明 ,“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强征和奴役中国人民,是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现实的重大人权问题。”并要求日方,“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据加拿大史维会共同主席列国远透露,以马得志为首的103名曾被强掳至日本奴役的中国劳工,已于本月5日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及有关企业,包括三井(北京事务所) ﹑三菱(上海) ﹑临港集团(上海) ﹑日本冶金工业(上海) 等,联名提交了全面解决战时中国人被掳至日本做苦役事件的提案,他们希望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能真诚地面对历史,认真的承担责任。
他们提出的要求如下:
1、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公开、正式地承认加害事实,并对这一违法行为,向中国劳工及遗属谢罪。
2、作为谢罪的表示,由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出资设立基金,对中国劳工和遗属进行赔偿。该基金名称暂定为“历史责任基金”。
3、该基金以中国被掳往日本的劳工及遗属为赔偿主体。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中国方面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下设由中国劳工及遗属和中、日律师与有关方面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
4、为了牢记历史,教育后代,由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共同出资在日本的下关或门司港口附近设立“中国劳工纪念碑”。
列国远表示为了维护人权及和平的未来,日本政府及有关企业应立刻接纳上述提案,全面解决中国强制劳工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