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商联总会鼓励土生华人申请办理归化入籍
2009年04月25日 10:44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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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消息:据菲律宾《商报》报道,为鼓励华人华裔融入菲律滨主流社会,菲华商联总会理事长黄祯潭博士呼吁凡年满十八岁,本土出生之华人华裔,可透过总检察官署特别归化入籍委员会,申请第9139号共和国法之入籍申请,成为正式的菲律宾公民。
申请归化入籍须缴交下列文件:
1. 经国家统计局审核之出生证明书;已婚者,需缴经国家统计局审核之结婚证书。
2. 核证无误之外侨身份卡、及本地出生居留证明本副本。
3. 核证无误之在菲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及成绩纪录副本。
4. 公立医院签发之健康证书。
5. 过去三年来之入息税报税表及付款收据。
6. 附带银行存款证书之财政能力宣誓书。
7. 国调局、警局、描笼涯、及法庭清单。
8. 两位必须是可信赖菲籍人的证人证词,与申请者至少需认识十年以上。
申请归化入籍须缴交下列费用:
1. P1,000表格费;P39,000申报费。
2. P50,000至P60,000登报费。
3. P100,000宣誓费(如获批准)。
4. 其他手续办理之杂费。
菲华商联总会外交委员会可协助申请者向总检察官署特别归化入籍委员会递交申请手续。经过联总会的协助下,已有不少华人成功获得批准,宣誓入籍成为菲国公民,享有国民应有的待遇,更进一步地融入菲律宾的主流大社会。
【编辑: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