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选拔公派汉语教师 经推介将保留2年资格
2009年03月06日 15:13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发表评论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已在黑龙江省启动,报名时间截止于本月15日,3月、4月进行初试、复试,5月确定人选。
据了解,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条件为: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具有2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专兼职)、中文、外语、教育等教学的在职教师及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符合国外教学岗位要求。
报名者须登录shizi.hanban.org网站填报申请。下载并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报单位审批。填报国外岗位志愿时,3个志愿中须分别填报不同国家的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录取通知拟定于5月中旬发至录取者所在工作单位。经推荐未被国外聘用或因客观原因未能派出者,将保留派出资格2年。已录取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在国外任期一般为2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期限确定。(刘治宇)
【编辑: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