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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2)

2014年04月25日 09:36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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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承办单位简介:浦口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拥有国家火炬计划南京浦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级南工大科技产业园、富士康软件基地等多个特色产业发展平台。浦口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全力打造南京地区最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划面积:100公顷(1500亩)

  项目容积率:1.0-1.5

  项目区域位置:浦口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

  五、预计总投资:45亿人民币

  建设年限:5年

  六、招商意向:依托现有投资1.5亿美元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投资5亿元人民币无机陶瓷分离膜(纳米材料)、投资12亿元人民币太阳能电池片(300兆瓦)生产线,积极引进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完善其产业链,做大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促进产业集聚。欢迎新材料新能源研发、生产的国内外投资者,主要包括新材料产业(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等),新能源产业(光伏产业、风力发电装备产业、生物能产业等)行业的企业入园投资兴业。

  七、项目现状:该园区属于南京市的特色产业集中园区之一,目前基础设施按照“七通一平”已经到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168号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 编:211806

  联 系 人:胡婧、徐青

  联系电话:025-68558279、68558278

  传 真:025-58287892

  电子邮件:pkhujing126@126.com

  网 址:www.pkedz.com

  ■ 装备制造产业园

  一、项目名称:装备制造产业园

  二、项目承办单位: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承办单位简介:浦口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拥有国家火炬计划南京浦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级南工大科技产业园、富士康软件基地等多个特色产业发展平台。浦口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全力打造南京地区最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划面积:100公顷(1500亩)

  项目开发容积率:1.0-1.5

  项目区域位置:浦口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五、预计总投资:45亿

  建设年限:3年

  六、招商意向:欢迎十大振兴产业中装备制造企业,主要包含以数控设备制造为代表的机床设备制造业,国民经济各部门科学技术、军工生产所需的成套设备制造业,先进的液压、气动、轴承、密封、模具、智能电网控制系统等产业,以及其他相关装备制造行业的企业前来洽谈入园。

  七、项目现状:该园区属于南京市的特色产业集中园区之一,目前基础设施按照“七通一平”已经到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168号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211806

  联 系 人:涂祖军

  联系电话:025-68558269、68558268

  传 真:025-58287892

  电子邮件:pkedz@pkedz.com

  网 址: www.pkedz.com

  ■ 创业研发园

  一、项目名称:创业研发园

  二、项目承办单位: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承办单位简介:浦口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拥有国家火炬计划南京浦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级南工大科技产业园、富士康软件基地等多个特色产业发展平台。浦口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全力打造南京地区最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划面积:3.33公顷(50亩)

  项目开发容积率:1.0-1.5

  项目区域位置: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

  五、预计总投资:2亿元

  建设年限:1年

  六、招商意向:意向吸引国内外有经验的开发运营商,打造创业者、研发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的聚集地,成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创业研发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专业孵化器,吸引和聚集一批技术创新活跃的研发机构,建设大学科技产业基地,造就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大的科技企业。

  七、项目现状:该园区属于南京市的特色产业集中园区之一,目前基础设施按照“七通一平”已经到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168号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211806

  联 系 人:王丽媛

  联系电话:025-68575170、68575167

  传 真:025-58287892

  电子邮件:pkedz@pkedz.com

  网 址:www.pkedz.com

  优厚的政策待遇,降低企业发展风险

  《浦口区优化投资环境、创建“最佳投资创业区”实施意见(试行)》等七个文件

  投资政策

  鼓励发展世界领先水平的高科技制造业,设立相应的生产基地。鼓励优先发展与制造业配套的现代物流、软件、金融、科技、信息、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鼓励企业带管理总部入园,鼓励大型跨国企业设立研发与运营基地。鼓励投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入驻。

  财税政策

  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园区将在规定期内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同时市政府还将从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并帮助争取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将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对创业和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国际知名品牌服务企业、跨国公司总部、跨国采购中心在园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租用办公用房实行租金补贴。对于投资额10亿元以上符合政府发展导向的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土地政策

  对于大公司大集团入园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需要购买土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的提供支持,并给予优惠的土地价格。对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人才待遇

  对于来园区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市政府每年提供专项扶持资金,并享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优先向国内外金融与风险投资机构推荐,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待遇;对于进入园区的领军人才提供住房、实验室、科研启动经费。 对于入驻园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其本人及亲属的居住、生活、就业、学习等方面提供便利。

  对于企业职工居住需求,通过相关优厚政策予以保障。

  开发区的各类水、电、排污费、燃气的收费标准

  1、自来水

  单位:元/立方米

  价格 类别 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 省专项费 水资源费 到户价

  居民生活用水 1.35 0.80 0.02 0.13 2.30

  行政办公用水 1.45 0.80 0.02 0.13 2.40

  工业生产用水 1.65 0.90 0.02 0.13 2.70

  特种用水 2.30 1.05 0.02 0.13 3.50

  江浦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咨询电话:58284418

  2、电

  1、工业生产用电价:2006年7月1日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类别 峰 平 谷 基本电价

  (315KVA以上)大工业 1―10kv 0.937 0.562 0.247 23元/千伏安・月(按变压器容量)

  33元/千瓦・月(按最大需量)

  35-110kv 0.912 0.547 0.242

  110kv 0.887 0.532 0.237

  220kv及以上 0.862 0.517 0.232

  110KVA(KW)及以上

  315KVA以下普通工业 1kv以下 1.272 0.763 0.314 只收取电度电价

  1-10kv 1.247 0.748 0.309

  35-110kv 1.222 0.733 0.304

  2、居民生活用电价:2006年7月1日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时段 类别 峰 谷

  8:00―21:00 00:00―8:00

  21:00―24:00

  居民分时电价 0.5583 0.3583

  居民不分时电价 0.5283

  浦口区供电公司营业厅咨询电话: 84225572

  3、排污费:

  (1)、达标排放不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则根据超标的具体指标、超标的数量不同收取不同的费用。

  (2)、根据富士康项目环评内容来看,该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环保标准不收排污费。

  浦口区环保局联系人:王卫 联系电话:58888727

  4、燃气

  商业用天然气价格:高峰期(冬天12月份---2月份)----4.29元/m3,

  平时 (3月份---11月份)--------4.09元/m3

  据中燃公司介绍:2009年底开发区可以开通。

  中燃公司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13813015997

  外资企业

  凡外国或境外地区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全部来自 中国境外的资金,在浦口开发区举办的企业,称为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合资经营企业

  即由国外或境外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举办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合资企业,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共同协商投资比例(但外方投资不得少于25%),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合营者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出资, 作为各自投资的股份,并按照注册资金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合作经营企业

  即契约式合营,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由各方通过协议、合同加以规定。合同需经中国政府批准,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合作经营的一般作法是由中方使用者提供土地使用权,劳动力和劳动服务或现有可利用的房屋、设备、材料等,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商定适当的管理形式和利润分配方式与 比例(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得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合作经营企业与合资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一定用货币计算股份,也不一定按股份比例分配收益,而是按协议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来分配收益。(江苏侨商网)

【编辑: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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