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引才新举 “领军型海归”给予启动资金
2008年12月19日 16:55 来源:青岛晚报
12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突出引进五类人才。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所称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无论原籍是否属青岛)工作、学习,经办理有关手续,来青主要从事生产科研工作的5类人员。前三类分别为两院院士、国家和省级高端人才。
“领军型海归”给启动金
在青岛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的院士特殊津贴,驻青院士津贴全额发放,聘任院士按在青工作时间发放。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从青岛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优秀人才发安家费
对引进到青岛市工作落户或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在青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部分优秀人才,实施购房安家补贴。《办法》制定了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的其他办法。(仇瑰丽 杨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