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外安全环境的复杂性要有充分认识
魏 苇
目前来看,我们一些大型的国企,在海外都相当有经验,在安全方面有一整套非常严格而且国际化的防范措施。比如我们在南亚有一个项目,当地的保安人员跟我们工人的比例高达5比1到6比1。也有些企业机制上比较健全,比如给员工都买了保险,加入了SOS组织,海外人员受伤,能够积极利用国际企业、跨国集团这种方式来处理,跟国际非常接轨。但是我们一般的企业和零散商户,在海外还有很多的问题。
安全对策的第一点就是希望要加强教育,对国外安全环境的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各方面的准备。我们有些企业往往出国的第一个项目就遭受了恐怖袭击,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打了。这就是没有准备,思想上,各方面都没有准备,一脚就踩到泥坑里去了,被打了还不知道谁打的。国内外环境不同,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法律环境、安全禁忌等都存在差异,所以一定要了解所去国家是什么情况、跟中国的差异在什么地方,一定要了解当地的一些禁忌。所以要树立风险意识,减少“走出去”的盲目性。
第二点就是要遵纪守法,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传统,跟当地社会和谐共处。一定要认识到,除了自己赚钱,大家也都应该有好处,对当地社会要有回馈。我们有的大型国企做得很好,帮着当地修路、打井、建学校、盖医院等,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但是有的中资企业去了之后,按照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把当地的野生动物(有些动物是当地人比较珍视的,或者是比较尊重的)都吃了,招致当地人的极端反感。
第三点就是要履行责任,切实承担起对自己员工涉外安全的责任,把安全风险列入成本核算。不能搞“赚钱归自己,出事找国家”。企业要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我们的企业和出国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加强自身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我们外交部网站就分别设有“出国特别提醒”、“走出国门注意事项”、“中国领事保护协助指南”等栏目和其他各类安全信息,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四点是及时到驻外使领馆登记。为准确掌握我人员信息,便利处理突发安全事件,建议海外企业和人员及时到所在地我驻外使领馆进行登记。现在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都在这样做。有些国家的公民在领取护照时必须留下本人手机号码,换手机号码时也必须告知使领馆方面。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使领馆会按照所留下的手机号码去寻找。出国期间,会给你发安全信息,也希望你能给它发信息,让使领馆知道公民在外是什么状态。我们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只能是自愿的,法律上还没有强制性进行侨民登记的依据。但我们的公民往往不愿意去登记,而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冒出一堆人来向你寻求帮助。我记得在黎巴嫩撤侨的时候,我们估计三批差不多了,但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冒出了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使馆说多少年都不知道有这么一批人,最后炮打得太急了,实在呆不下去了,这些人才自己冒头了。如果不是撤侨,大概这些人永远都会潜在水下吧。
第五点就是希望多管齐下,进一步治理劳务纠纷。境外劳务纠纷非常复杂,一方面我们希望我们的企业和人员走出去,但是走出去之后又会造成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觉得有点像“公牛闯入了瓷器店”,出去了以后不管不顾地,在国外就按照中国那一套来,结果弄得烽烟四起。境外的劳务纠纷,有些是境内的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没有理顺而在国外爆发,还是国内问题的一个延伸。所以我们处理上也基本上是在国外平息、控制,然后送回国内再去处理。
“走出去”的多了,安全问题的概率就会增大
刘民强(商务部合作司综合处副处长)
现在我们企业走出去的步伐确实是越来越快。据商务部统计,目前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的企业超过1.2万家,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2000多家,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超过500家,这些企业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特别是2003年以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规模越来越大。例如,我国企业承包的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合同金额达到63亿美元。“走出去”的企业和人员多了,发生安全问题的概率就会增大。
中资企业在海外所碰到的安全问题刚才魏司长已讲得很清楚了,我仅做些补充。
第一个还是恐怖主义,现在世界热点地区还很多。第二个就是东道国政局动荡,殃及在当地的企业和人员。第三个是由于当地治安情况不好而产生的问题。
除了这些之外,我们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很多企业对境外安全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一直认为我们的企业在境外不会遇到恐怖袭击这类事件,缺乏应对复杂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环境的经验。二是机制不健全。很多企业缺乏应对境外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等到风险真正来临的时候,应对失当,导致损失惨重。三是管理不精细,缺乏对外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些公司虽然也建立了安全培训制度,但流于形式。四是投入不够。很多企业对经济效益看得比较多,对风险考虑得比较少,在项目实施的时候,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和防范手段不完全到位。五是沟通不力,也就是和当地社会的和睦相处问题。我们有些企业和当地的沟通协调较差,不擅于处理与当地工会和社团的关系,导致一些矛盾出现。
境外安全事件的危害主要存在于四方面。一是直接导致人员伤亡,造成家庭不幸。二是在国外媒体的炒作下,派生出种种针对中国企业的负面舆论和传闻。三是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一些企业由于受到安全事故的打击,不得不放弃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从一些传统市场上撤出,或者把一些项目停下来,这个损失相当大。
安全是大前提
刘民强
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企业“走出去”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随着商流、人流、物流的不断扩大,诱发的矛盾也会随之增多,因此,企业第一还是要切实地对境外安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根本、安全是保障、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大前提的安全观和发展观,要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
第二要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我们的想法是,要把安全防护方面的费用计入项目成本,建立安全成本核算制度,做到境外安全管理和业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特别是在一些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地区开展业务,应当请国际上的一些专业安全咨询机构提供评估和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三是要建立健全境外安全防范和处置机制,而且要定期对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还建议企业要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保险。要在工作、生活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雇佣有防护能力的当地保安,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第四就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管理制度。商务部现在对企业的境外投资实行核准制度,境外安全形势评估是核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也要求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在当地登记注册完以后,要到我驻外使领馆去报到登记,接受使领馆的指导,有效应对安全事件。
第五是要加强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制定境外外派人员的行为守则,包括行动范围、人员交际还有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联系方式等。
第六是要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要尊重当地人民的宗教和风俗习惯,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争取当地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融入当地社会。
以上是企业层面的,在政府层面,也有几个方面是可以做的:
一是借鉴世界主要国家保护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境外安全保护的政策法规。二是完善境外安全的预警机制,特别是加强对一些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和评估。三是支持国内安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以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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