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英中时报》记者为此特别咨询了英国格·瑞利律师行(Graham M.Riley & Co.Solicitors)的陈光荣律师。有多年处理“人身意外事故案件”经验的陈律师在听过记者的简单叙述后表示,如果单纯按照英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央兰开夏大学在这一事件中确实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陈律师解释说:“英中两国的法律在对‘人身意外伤害案件’的处理上存在很大不同。在中国,无论事故责任人是谁,一旦有一方身亡,那么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死者家人都会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在英国,如果宣玮的家人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那么首先要看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是谁。”
陈律师进一步分析说:“如果警方认定是宣玮违反了交通规则而致意外身亡,那么巴士司机及其所在公司就不用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而如果在事故中巴士司机需要承担全部或一部分责任,其所在公司就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赔偿金。”
据记者掌握的信息,虽然在事故发生后普雷斯顿当地警方即与车辆驾驶服务部(VOSA,the Vehicle Operators Service Agency)的工作人员共同对该路段的监视录像进行了检查,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公布关于事故的正式书面报告,也没有认定事故责任人。不过《兰开夏晚报》却曾在报道中指出,出事地段不远处就有可以安全横过马路的路口。
不过,陈光荣律师告诉记者,即便警方最后认定巴士司机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可能让很多中国人不能理解的是,宣玮的家人也不会得到他们预期的赔偿金额。“根据英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死者已满18岁,又没有配偶和儿女,那么提供的保险赔偿并不会有在中国此类案件中通常包含的‘赡养父母’部分。”陈律师说:“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与它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体制密切相关。在英国,‘赡养父母’并不是子女的义务,而是由社会福利提供保障。但众所周知,‘赡养老人’是中国社会和法律中都成文的规定。”
陈律师最后指出,一般涉及交通意外伤害的案件在英国的司法处理时间要6个月到一年半左右,如果案情复杂,这一周期可能会更长。
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的主席(CSSA) Harry Zhang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说:“其实学校、领事馆、每个人都希望做好应该做的工作,但关键问题是英中两国文化上的差异。”
当记者致电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教育处时,负责领事保护工作的唐老师介绍说,领事馆在10月10日获悉中国留学生在普雷斯顿遭遇交通意外事故身亡后,对事件非常重视。领事馆立即向当地警方征询了案情、确认了死者身份,并尽力协助宣玮的家人办理了来英的签证手续。此外领事馆也一直在与中央兰开夏大学校方进行沟通。
对于这起交通意外的事后处理,唐老师表示,使领馆认为,宣玮家人还是需要遵从英国的司法程序,而使领馆不能干涉英国的法律。但是,如果宣玮的家人觉得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或是有其他方面的需要,使领馆会尽力为其提供帮助。
不过宣扬已经明确向记者表示,不会寻求通过英国的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他说:“中央兰开夏大学去年就有一位上海女生因为交通意外受伤,当时学校让她找律师自己解决,但直到现在也没能获得相关赔偿。已经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我不相信通过英国的法律能够很快解决问题。另外,对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来说,我们根本负担不起在英国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宣扬表示,还是希望能够通过与学校的协商使事件得以解决。
宣扬最后告诉记者,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一名官员称已经与中央兰开夏大学取得了联系,并向校方反映了他的诉求。而中央兰开夏大学也已回复说会在19日做出最终答复。“我在广外门前的呼吁已经得到了许多媒体和外国院校的理解和支持,如果中央兰开夏大学坚持撇清责任,我会在上海继续奔走呼吁……宣玮的骨灰已经下葬。我和父母以及妹妹的在天之灵,都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记者 李呐,感谢《南方都市报》提供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