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来丰田开发区投资办厂,除享受省、市《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和县委、县政府靖委[1997]14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更优惠政策:
1、简化手续,提供办证一条龙服务。
①凡在经济开发区兴办企业,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下,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项目,由开发区审批,颁发批准书,再报省、市、县有关部门备案;②各类立项的建设项目报批,有关手续能放宽的尽量放宽;③报批建设项目,只要不违反规划和工程安全技术要求,手续齐全,一律实行“三先三后”(即先办证、后补齐;先发证、后收费;先开工,后规范管理)的办法;④设立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办事,一个窗口收费,做到办证及时,收费优惠,服务优质。只要投资业主与管委会签定投资项目合同,一切手续由服务中心办理。
2、税费优惠政策:
①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和场地使用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优惠幅度收取;②供电、可缓交用电增容费,并按正常标准五折优惠;供水可免交增容费,水费按国民待遇一视同仁;③场办企业出租或产权转让,可按市场最优惠价出租和评估价为标准最优惠转让。
3、资金、信贷的扶持:开发区要理顺好银行、信用社、财政部门对三资企业的资金重点扶持;多渠道争取资金搞好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建设。
4、人才的优惠政策:只要外资企业需要各类管理和技术人才,开发区将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有关规定的待遇。
5、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①开发区、农场所有单位均提倡多理解、少埋怨;多协调、少推诿;多参与、少扯皮;多服务、少干预;多支持、少指责的工作作风。为企业提供最佳服务,给予一路绿灯。②充分保障企业自主权,可以自立项目、自选厂址、自聘员工、自主管理。对投资报批项目坚持“四先四后”原则。(即先盖章后签同意;先签意见后审查;先批准后补材料;先动工后办证。)③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其负担,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④建立领导成员的挂钩制度和健全的奖励制度。
为振兴农场经济,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农场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来场投资办企业,并尊重客商的意愿,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对于投资举办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开发利用农场资源以及产品面向国际市场的目,我场和开发区管委会一定给予“保证安全、提供方便、简化手续、待遇从优、服务配套”等各种优惠予以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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