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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也可报考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

2005年8月19日

    
    华声报讯:天津市教委透露,《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从10月开始实施后,原有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被取代,对外汉语教师不再凭《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任教,而必须获得《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证书》)。
    
    据城市快报消息,同时,该《办法》放宽了标准,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没有对外汉语教学经验的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
    
    据了解,新的认定办法适用于中国和外国公民,只要申请者所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达到相应标准,可颁发《能力证书》。
    
    按照以往规定,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者至少需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须具备320课时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办法》则放宽了这一限制,只要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和必要的普通话水平就可以报考,其中中国公民应具有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水平。据悉,从10月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失效,已取得该证书的对外汉语教师须及时更换《能力证书(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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