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被控谋杀新加坡中国8岁女童黄娜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卓良豪,7月21日被法庭裁决表面罪名成立。但他选择保持缄默,不上证人栏抗辩。 主审法官黎嘉才21日下午在控方完成所有70多名证人的引证工作后,裁决控方指被告谋杀的表面证据确凿,下令外号阿豪的卓良豪(23岁)必须答辩。 被令答辩后,被告可保持缄默,或上证人栏抗辩,但卓良豪选择前者。这意味着,法庭在审结后将可作出不利于被告的推断,继而裁决被告谋杀罪成。 这起轰动一时的谋杀案21日进入第九天审讯,卓良豪选择不抗辩,及代表律师以表罪不成立陈词的情况,在被控死罪的刑事案审讯中可说非常罕见。 据了解,辩方将以卓良豪案发时精神失常、减低犯罪责任作为辩护理由,尝试把他面对的谋杀罪减轻成误杀罪。 误杀罪的刑罚是判处不超过10年监禁,或终身监禁。 案件25目续审,卓良豪的律师将传召精神专科医生为他辩护,证明他确实在案发时精神失常。预料控方也将传召医生证人来反驳辩方证人的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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