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中国侨界


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国家人事部2000年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条件,即中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国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金融、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为国内急需的中青年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二是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自主引进,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引进,由国务完主管部门制定办法。其回国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三是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经—定时间可任职担任法定代表人。
    
    四是在聘用或任职期间,其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
    
    (摘自北京市侨联《学习侨务ABC》)
    

 

 
·北京石景山社区举办侨法宣传活动 (5-18)
·马来西亚华商访连云港 (5-18)
·香港泉州同乡总会商务考察团莅漳考察 (5-18)
·香港商人陈成秀获任厦门总商会新会长 (5-18)
·美国西边侨联会捐建马尾亭江“豪华敬老院” (5-18)
更多...
 
·归侨的故事:“掉”进动物王国 
·归侨的故事:第一次回国 
·归侨的故事:千里迢迢团圆路 
·归侨的故事:灯笼挂在大门外 
·归侨的故事:那时的天空很美丽 
更多...
 
·积石山县“侨心卫生院”、“侨居工程”落成
·海外华侨华人纪念邓小平百周年诞辰
·2004年海外科技人才与中国企业合作交流会
·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
更多...
栏目信箱:qw@chinaqw.com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