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底起中国出入境管理推出哪六大改革?
2001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就“十五”期间,特别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公安出入境管理局部门即将推出6项重大改革措施: 一、自2001今年12月1日起,放宽赴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最长可至3年。有效期3个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务签注申请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实行按需申领。同时取消赴港澳旅游的名额限制。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扩大口岸签证的办理对象,赋予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的职能,方便外国旅游团队入境。 三、2002年内,取消公民出国境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和签发出国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进一步简化群众申请出国手续,方便群众申领出国境证照。 四、2002年内,在虹桥、白云、外砂、厦门高崎、沈阳、周水子、南京、福州机场、桂林、昆明10个空港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 五、2003年前建立中国的“绿卡”制度。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给予持永久居留证件者以免签证入境等优惠待遇。 六、2005年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实现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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