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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华侨、港、澳、台人员办理购付汇是否提交税务凭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在境内机构任职或受雇的外籍、华侨、港、澳、台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包括通过支付给其派遣企业的),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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