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归侨职工的父母已去世,经批准后,可以申请出国探望亲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但归侨职工在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国内路段车旅费,按已婚职工探亲假规定标准报销;国外路段车旅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