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第十八条规定:“归侨、侨眷申请出境,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办理手续。归侨、侨眷确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优先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