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中国侨界


政府如何支持归侨、侨眷在国内兴办公益事业或其境外亲友捐赠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

    
    《权益法》第十二条规定:“归侨、侨眷在国内兴办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北京石景山社区举办侨法宣传活动 (5-18)
·马来西亚华商访连云港 (5-18)
·香港泉州同乡总会商务考察团莅漳考察 (5-18)
·香港商人陈成秀获任厦门总商会新会长 (5-18)
·美国西边侨联会捐建马尾亭江“豪华敬老院” (5-18)
更多...
 
·归侨的故事:“掉”进动物王国 
·归侨的故事:第一次回国 
·归侨的故事:千里迢迢团圆路 
·归侨的故事:灯笼挂在大门外 
·归侨的故事:那时的天空很美丽 
更多...
 
·积石山县“侨心卫生院”、“侨居工程”落成
·海外华侨华人纪念邓小平百周年诞辰
·2004年海外科技人才与中国企业合作交流会
·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
更多...
栏目信箱:qw@chinaqw.com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