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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从哪些方面保护归侨侨眷的政治权益?

    
    《权益法》不仅在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在《权益法》中对其政治权益特别作了两项规定,(1)参政权。《权益法》第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2)结社权。《权益法》第七条规定:“归侨、侨眷有权依法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进行适合归侨、侨眷需要的合法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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