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归国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放宽
华声报讯:深圳特区报从7月19日深圳市2005年职称评审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今年该市8月中旬起将开始受理职称申报,据了解,今年该市职称申报全面推行结构性评价,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限制有所放宽。 报道说,为贯彻落实“业绩突出”的精神,该市继去年在部分专业评委会进行“结构评价”试点后,今年正式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了《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结构评价暂行办法》,在评审中全面推行。《暂行办法》在资格评审原有的定性基础上,适当引入量化标准,使评审更科学、公正。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之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曾在全球五百强企业的国外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人员,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审时,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资格条件中学历资历条件等有关条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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