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日前正式启动《北京市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程序。 据统计,北京籍新华侨、华人已超过了10万人,其在京眷属约30余万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兴波报告称,“北京已具备侨乡的基本特征和属性”。 《实施办法》修改草案规范了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规定,明确:依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并给予适当照顾。修改草案还首次明确,归侨有5年以上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也被认定为侨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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