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于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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