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沟通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与各国国家战略、发展愿景和总体规划对接,寻求共建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中国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作出共建“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框架,为共建“一带一路”描绘了宏伟蓝图。迄今中国已同39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46份共建合作协议,涵盖互联互通、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领域,同俄罗斯的欧亚经济联盟、东盟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欧盟的“欧洲投资计划”、印尼的“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蒙古的“草原之路”、越南的“两廊一圈”、沙特的“西部规划”、土耳其的“中间走廊”倡议、英国的“北方经济中心”、波兰的“琥珀之路”、塞尔维亚的“再工业化”战略等战略规划对接,仅在不久前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 就签署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包括一批新的对接合作协议和行动计划。各国拟共同制定双边和区域合作规划,协商解决影响互联互通的制度、政策、标准等问题,降低人员、商品、资金跨境流动成本,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实施大型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为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政策和法律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