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侨网消息: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由25名东百老汇103衣厂的工人状告自由发衣商 (Liberty Apparel) 的民事官司,经过历时将近4周的聆讯,2月11日终于裁决,陪审团裁定工人的5项指控全部胜诉,发衣商须作出约70多万美元的赔偿,华人职工会对裁决表示欢迎,相信联邦法院的判决能够成为同类案件的重要先例。
根据诉讼文件,从1997年至99年期间,自由发衣商委托东百老汇103衣厂生产成衣,99年东百老汇103衣厂突然关闭,拖欠工人薪金,并长期拒发工友最低工资及超时津贴,老板失踪后,工人向自由发衣商追讨,要求赔偿拖久工人的工资。
工人的代表律师瑞夫 (James Reif) 表示,自由发衣商与东百老汇103衣厂虽然是外判关系,并非从属公司,但自由发衣商一直有插手103衣厂的管理运作,并直接派员到厂督促工人加班赶工,知道衣厂违反劳工法的事实,所以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他续说,此案早于99年已提诉,但当时的承审法官认为发衣厂不用承担相关责任拒绝立案,后来虽经上诉法院推翻拨回重审,但案件仍再三拖延,直至该名法官去世,转交由法官苏利民 (Judge Richard Sullivan) 主审后,认为发衣厂与工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才加快了案件的审理程序。
瑞夫指出,案件审理长达3个多星期,20多名工人相继出庭作证,包括两名身在佛罗里达州及威斯康星州的工友也亲身赶来,陪审团则花了将近3天的时间才作出裁决,这确是一个漫长及艰巨的过程,但工人向自由发衣商提出的违反最低工资及超时津贴等5项指控,最终全获陪审团裁定胜诉,无疑是最好的回报。
成为同类案件重要先例
当天20多名工友在华人职工会代表的陪同下听审,当获悉陪审团的裁决均十分激动,华人职工会干事李华表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裁决,在此之前,联邦法院从未曾有过发衣商需承担工人赔偿责任的案例,相信这会成为同类案件的重要先例。她还说,这并不只涉及发衣商与衣厂工人的关系,其它承包商的行业,也可套用入内。
李华表示,初步计算,自由发衣商需向25名工友作出70至80万美元的赔偿,还不计算律师费在内。其中一名女工郑玲楠表示,她在东百老汇衣厂工作长达8年,每小时只获3美元的微薄工资,97至99年间,衣厂主要为自由发衣商赶工,这段期间她被拖欠约4000多美元的工资,还未计超时补水的额外金额,连同这9年来的利息以及罚款,她大约可以获得3万多美元的赔偿。
对于自由发衣商会不会就判决作出上诉,Albert Nigri及其代表律师都没有作出响应,不过,据了解,其代表律师稍后将会向承审法官提出搁置裁决的动议。(程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