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丹麦遇到问题该如何处理
2009年03月13日 15:18 来源:中国侨网
一、聘请律师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丹麦律师界对中国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不少律师事务所都雇用了华人或者华裔雇员,充分发挥其熟悉当地法律和语言优势,为日益增加的同丹麦有业务往来的中国公司服务。
遇到困难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律所提供的上述便利条件,维护自身权利。
二、寻求丹麦政府的支持
丹麦投资促进署等有关部门对于中国向丹麦投资持有非常积极的态度,企业应该加强与该类丹政府部门的联系,遇到困难后,应该及时准确地向这些部门反映,寻求其支持和帮助。
三、寻求中国驻丹使馆保护
驻外使领馆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护对外经济合作中我企业的权力和利益。企业到丹投资前,应征求中国驻丹使馆经商参处意见;在丹麦注册成立后,按规定到经商参处报到,并在日常经营中积极加强与使馆的联络,及时汇报经营中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通过中国驻丹使馆协调中丹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在丹投资企业应在对丹麦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当地警察局、医院等取得联系,并及时向使馆报告有关情况,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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