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甘肃省与中亚新能源合作深化分析及对策研究
甘肃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黄金节点和国家重要的战略能源基地,在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肩负着新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使命。立足国家战略全局,笔者建议,甘肃应紧抓共建“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其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独特资源禀赋、技术积累和产业优势,创新“小而美”项目合作模式,以点带面,打造新能源合作的样板工程,与中亚等沿线国家实现互利共赢,为构建绿色丝绸之路贡献甘肃力量。
一、合作基础:市场潜力与优势互补
(一)国际趋势
2025年,全球能源需求增长1.8%,增速较过去十年平均水平(2.6%)有所放缓,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速调整及能源效率提升影响。各类燃料与技术需求呈现分化增长态势,其中电力部门仍引领增长——在极端高温、AI算力爆发带动的数据中心用电激增及电气化持续推进等因素推动下,全球电力需求攀升3.3%,显著高于3.0%的全球GDP增速。从能源供应结构来看,可再生能源贡献了增长的最大份额(45%),成为全球能源增长的核心动力,其次为天然气(25%)、核能(12%)、煤炭(10%)和石油(8%),这一结构深刻反映了全球能源转型向清洁化加速推进的趋势。
(二)甘肃优势
全产业链协同优势,从“制造”到“智造”的系统输出能力。
甘肃坚持“外引内育”双轮驱动,以新能源基地建设为牵引,按照“技术—产品—项目—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全链条发展路径,深入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河西地区已建成多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制造集群,中东部地区则布局高端基础产业链,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目前,甘肃已构建起覆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氢能五大关键领域的完整产业链。全省布局新能源及装备制造重点园区17个,其中酒泉、张掖、庆阳、武威各3个,兰州、金昌各2个,嘉峪关1个,形成全域联动发展态势。
极端环境技术储备,经实践检验的适应性技术体系。经实践检验的适应性技术体系基于河西走廊特殊自然条件的长期技术攻关,甘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能源技术包。一是防风沙技术,光伏板自动清灰系统可使沙尘环境下发电效率提升25%,特种涂层技术有效解决组件磨损问题。二是高海拔低温技术,风机叶片防冰冻系统可在-30℃环境下正常运行,储能电池低温保护技术突破寒区应用瓶颈。三是干旱地区生态保护技术,光伏板下种植耐旱作物模式,实现发电与生态修复双赢这些经过甘肃本地实践验证的技术,可直接移植至自然环境相似的中亚地区,减少技术适配成本和时间。
新能源消纳经验,多能互补的系统集成经验。甘肃省正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通过提升本地消纳能力和扩大对外输送规模,打造新能源高效利用的新高地。对内,通过引进重大项目、培育大数据、冶金、装备制造等绿色高载能产业,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试点模式,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省最大用电负荷达 2395万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近40%。对外,加快陇电入鲁、入浙、入川等工程建设,谋划库木塔格沙漠等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构建“大送端”电网格局,打响“清洁陇电”外送品牌。
(三)中亚需求
国家级大基地建设,输出“系统解决方案”。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土辽阔,能源需求集中,具备建设吉瓦级别大型风光基地的资源和电网条件,同时他们关注大型风电、光伏项目,以及对电网升级的改造有需求,而乌兹别克斯坦侧重其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以及对储能技术的需求。据《中亚可再生能源投融资合作现状、挑战与机遇》、《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能源政策报告》显示,哈萨克斯坦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15%,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到2030年新增8GW光伏和5GW风电。这些国家级战略项目投资规模大、技术标准高、影响力深远,是国际合作的主战场。
民生类能源补给,推广“小而美”普惠项目。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山地众多,电网难以全面覆盖,许多偏远乡村和牧区存在用电缺口,对其小水电、户用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需求极强。这类需求规模小但分布散,是大型电网和基地项目难以触及的“最后一公里”,但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意义重大,政治和社会效益突出。甘肃在省内也为偏远农户实施过光伏供电项目,此类“小而美”项目的成功关键在于灵活性、适配性和可持续性。针对不同村落的人口、地理和经济条件,可提供包括户用光伏系统、村级微电网、风光储互补系统等在内的模块化、定制化方案。甘肃企业灵活,能够快速响应这种多品类、小批量的需求。
传统能源改造,提供“绿色升级”服务。土库曼斯坦等国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其能源体系以燃气发电为主。但随着全球低碳转型压力增大,其现有燃气电站面临着提升发电效率、降低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迫切需求。这是一个存量市场,技术门槛高,但市场空间稳定。甘肃本身拥有大型火电厂,在电力系统节能减排方面有技术积累,可将此转化为服务能力,关注土库曼斯坦天然气发电的节能减排需求,以及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需求。
二、面临挑战:深层障碍与风险
(一)地缘政策风险及建议
政策连续性风险。这可能导致能源政策出现重大调整,部分项目甚至面临终止风险,使投资方面临前期投入损失。此外,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等配套政策的稳定性也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项目运营的政策风险。建议企业与当地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购买政治风险保险等。
外汇管制与汇兑风险。部分中亚国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度,导致项目产生的利润难以顺利汇出。与此同时,一些当地货币汇率波动剧烈,而项目收入多以当地货币结算,成本支出(如设备采购、贷款偿还)却需使用美元或人民币,这种货币错配使企业面临显著的汇兑损失风险,直接影响项目收益。建议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或与当地银行合作进行外汇掉期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行政与法治壁垒。项目审批流程复杂冗长,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可能影响项目推进效率。在人员流动方面,如果关键技术和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到位,会直接影响项目工期。此外,法律环境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也增加了项目运营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聘请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的专业顾问,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优惠政策。
(二)供应链安全与成本控制风险
高昂的物流成本。中亚地区风电项目在设备运输环节面临显著挑战。风机叶片、塔筒、变压器等关键设备具有超长、超重特性,陆路运输需跨越复杂地形与薄弱路网,运输距离长、时效难控;若选择海运,则因内陆国家地理位置限制需多次中转,进一步拉长周期并增加装卸成本。据项目实践统计,整体物流成本可占项目总投资的15%—25%,远高于国内5%—10%的平均水平。此外,清关程序复杂、跨境协调效率低下等因素也持续推高全链条运输费用,对项目经济性构成持续压力。建议企业优化物流方案,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与当地物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降低运输成本。
供应链中断风险。该地区供应链体系对外部环境变化较为敏感。地缘冲突、口岸通行能力饱和、极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均可能造成关键物资运输通道受阻。由于中亚风电项目主要设备及精密零部件多依赖从中国或欧洲进口,任一环节断供都可能导致现场施工与调试全面停滞。特别是在国际形势多变背景下,原有供应路径可能因制裁或贸易政策突变而失效,迫使企业临时重构采购网络,带来更大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影响项目按期投产。建议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供应链体系,与多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关键物资的稳定供应。
“国产化率”压力。为促进本地产业发展与就业提升,中亚国家政府常在合作项目中设置明确的本地化采购比例,即“国产化率”要求。企业为满足政策要求,往往被迫在当地采购产品或服务,可能影响设备整体可靠性及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该矛盾本质是政策目标与产业现实之间的错位,需企业在合规经营与技术保障之间寻求艰难平衡。建议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提高本地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或争取政府对“国产化率”要求的灵活处理。
(三)文化融合与社会责任履行风险
管理文化与沟通障碍。中方管理团队与本地员工的文化理念差异,易在任务分配、绩效考核及加班安排等方面引发摩擦。此外,项目现场以俄语及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等民族语言为主要交流媒介,中方人员若语言能力不足,将影响技术交底、安全培训与团队协作的效率,甚至引发操作失误或冲突,阻碍项目组织整合与本地团队能力建设。建议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跨文化培训,聘请当地员工担任管理职务,促进中外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社区关系与期望管理。风电项目多位于农牧区或半荒漠地带,征地、草场补偿及生态影响成为社区关注焦点。若未能与部落长老、地方社区建立互信、妥善回应其诉求,可能引发阻工等事件。同时,当地居民普遍期待项目带来稳定就业、基础设施升级与生活水平提升,如实际招聘岗位多为临时性、低技能工种,或企业未能有效履行对当地道路、水电等设施的改善承诺,易形成强烈的“期望落差”,损害项目社会声誉,并激发持续性的民间抵触情绪。建议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
社会责任履行不足。在追求工程进度与成本控制的同时,企业不应忽视对本地员工的技术培训、社区公益资源投入及区域生态保护。例如,未能系统开展风电运维技能转移、缺乏对学校、诊所等社区设施的援建行动,或在施工中未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护措施,均会削弱当地民众的获得感。这种短视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形象,更可能转化为政策限制与社会抵制,为项目长期稳定运营埋下深远隐患。建议企业加大对本地员工的技术培训投入,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形象。
三、深化对策:多维路径与保障措施
(一)政府层面:强化顶层设计
构建“省-部-国”三级联动机制。建议推动建立由项目所在省份牵头、国家部委协调支持、国家层面统筹推进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系统化解决跨境能源合作中面临的政策性障碍。该机制重点针对中亚国家在项目审批、外汇管制、劳工准入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性壁垒,通过双边投资协定更新、高层对话协商及多边合作平台联动,实现关键障碍的顶层突破。该机制可配套设立专项协调清单与响应流程,确保企业在面临重大政策风险时具备快速有效的申诉与解决渠道,从源头上提升中国能源项目在中亚地区的政策确定性与操作可行性。
共建“中国—中亚能源标准与认证工作组”。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国内重点机构与中亚各国对应部门,共同组建能源标准与认证工作组,优先在风电、光伏等我方技术成熟、建设经验丰富的领域推动标准互认。通过统一设备准入、并网技术要求及安全规范,有效降低因标准差异导致的重复检测、改装及延误成本。同时,支持在中亚联合建设区域性检测认证中心,逐步形成由中国引领的中亚绿色能源标准体系,为后续项目规模化落地及全区域能源互联网构建奠定制度基础。
(二)企业层面:创新合作模式
推广“新能源产业园”集群发展模式。鼓励中方企业联合在中亚资源富集区域规划建设“新能源产业园”,吸引风机、组件、储能及配套零部件制造等上下游企业集中布局,形成产业链闭环。该模式能够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物流集优与市场协同,显著降低中间品运输与库存成本。同时,园区可作为载体整体争取所在国在土地、税收及外汇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集中履行本地化配额要求,系统缓解单个项目面临的供应链与成本压力,提升中国能源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
开发“绿电制氢+农业灌溉”综合示范项目。针对中亚地区同时面临能源转型、水资源短缺与粮食安全等多重挑战,企业可创新打造“绿电—制氢—农业灌溉”一体化项目。利用当地丰富风光资源生产绿氢,部分绿氢用于发电以支撑高标准节水灌溉系统,同步实现低碳能源供给、水资源增效与农业现代化。该类项目有助于将中国在新能源、节水农业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进行系统输出,提升项目综合效益与民生关联度,有效回应合作国对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与水安全的复合型发展需求。
(三)支持体系:资金与人才赋能
设立省级风险补偿基金与保费补贴机制。推动在省级层面设立企业中亚能源项目投资风险补偿基金,对因政策变动、汇兑限制等非商业风险导致的损失提供部分财政补偿。同时,对企业在海外投资险的首张保单给予不低于50%的保费补贴,切实降低项目前期风险成本,提升企业开拓中亚市场的意愿与韧性。基金运作可采用“政银保”协同模式,联合政策性银行与保险机构设计一揽子风险缓释工具,形成覆盖项目全周期的系统性资金保障体系。
组建“丝路国际工程学院”与海外项目人才库。支持国内外高校、企业与中亚机构合作共建“丝路国际工程学院”,围绕中亚能源项目急需的技术、管理及跨文化沟通人才开展定向联合培养。学院可设置中亚语言、国际工程管理、新能源技术等专业,推动中国标准与技术本土化传播。同步建立“海外项目人才储备库”,对参与中亚项目的骨干人才实施跟踪管理与激励保障,形成“培养—输送—回炉—提升”的人才循环机制,为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作者:长春科技学院教授 唐寒彬
来源: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