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3月24-26日,茂名市外事侨务局陈煌副局长率领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县(市、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省侨办对此项工作的验收作前期准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茂名市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积极开展侨捐项目普查和确认发证工作,建立侨捐项目监管制度。根据普查数据,全市共接受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金额5.5亿多元,形成侨捐项目290宗(其中133个项目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发证),涉及教育事业、扶贫慈善事业、文化体育事业、道路桥梁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
按照省侨办要求,检查验收小组先后赴信宜、高州、化州、茂南、电白等地,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档案、考察项目等方式,对六个县(市、区)的侨捐项目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陈煌肯定了各地在建立侨捐项目监管制度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认为各地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并创出自己的工作特色。如信宜市教育城加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今年初获得香港江可伯先生捐赠200万助建教学楼;高州市领导主动为华侨、港澳同胞服务,赢得香港许智明先生支持捐资3000万元建设高州体育馆;电白县外事侨务局通过建立侨捐项目监管制度,加强与受赠单位的联系,定期了解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证每个侨捐项目能够发挥良好的社会效果。(茂名外侨局/肖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