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3个华侨农(林)场实现“体制融入地方”
2009年07月17日 08:3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获悉,云南省13个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目前顺利实现“体制融入地方”。
据云南省侨办主任杨光民介绍,全省13个华侨农(林)场中,目前有4个侨场并入周边乡镇,有8个侨场改制为华侨管理区,一个华侨林场改制为事业单位也并入所在县政府直管,进一步为华侨农场“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侨场设立华侨管理区或并入周边乡镇后,相应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为顺利推进13个华侨农(林)场“体制融入地方”,云南省从紧张的行政及事业编制中划出165个行政编制和65个事业编制,专门组织侨场公务员招录考试,妥善分流安置原侨场管理人员。同时,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13个侨场46万亩土地的确权工作,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侨场土地纠纷不断的后顾之忧。
此外,云南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侨场民生发展的扶持力度,今年共投入1146万元解决了6531名侨场职工场员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及缴费补助问题。目前侨场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场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6964万人,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2.3%。
今后,云南省将把侨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全面纳入地方经社会发展规划,把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扶贫、救灾等各项措施全面覆盖侨场,为侨场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云南省是我国五大侨乡之一。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云南省集中安置了来自印度尼西亚、缅甸、印度、越南等国家的归难侨,专门建设了12个华侨农场和1个华侨林场。(杨跃萍)
【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