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孙 波
前年初春到青岛休养,好友邀我吃海鲜。他说,不在市内吃,到崂山里面去吃。那里的海货最新鲜,鱼、虾、蟹、海蛤、海螺,都是刚捞上来的,活蹦乱跳,那才叫海鲜呢,吃起来真够味!
一个风和气暖的日子,我们终于驱车前往了,具体地点是仰口。
在一个没有字号的小饭馆选好座位,友人领我在屋里转一圈,只见操作间的几个大盆里全部游动着鲜活的鱼虾啊,就连海蛤也张合着两片硬壳吸水,令我目不暇接,喜出望外。
我生长在黄海之滨,在我们家乡,吃海鲜讲求吃原味。那天吃的海鲜,除了鱼是过了油烹熟的,海虾、海蛤、海螺等都是用青水煮熟的,味道鲜美,比加了佐料要美的多;而且价格便宜,五个人吃了一餐,用银仅百元左右,比城里要省几倍。
解放初期我在崂山蹲点时,也吃过类似的海鲜。那时手头没有银子,下不了饭馆,有时在集市的小摊上买点海虾、小墨斗鱼之类的海货解馋。煮过的小墨斗用细竹条穿着,像羊肉串似的,一串五分钱,我一次可以吃四串,味道虽然不如刚出锅时鲜美,却不失原味,现在的羊肉串香味扑鼻,也很好吃,但我宁肯吃小墨斗,也不吃它。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对原味并不是所有人喜欢吃的,各有各的习惯,至于全国各地在饮食上的习惯就更是千差万别了。
以我们家乡人来说,不仅对海鲜爱吃原味,就是吃猪肉也是如此。说来原因也简单,这种习惯是由于没有佐料、缺乏烹调技术而养成的。在昔日生活困苦、文化落后的环境里,不懂得红烧肉和烤鸭怎么做,就是有了有关的知识,手头没有银子,就只能安于吃原味,自然要养成吃原味的习惯了。
在旧社会,城里人可以围着火锅吃涮羊肉,乡下人中也有少数富户能喝上羊肉汤,但多数人常年吃不上肉,偶尔吃一顿,也还是得吃原味。我在儿时常见冬闲中有些农民合伙吃猪头。几个人聚在某一人家里闲聊,聊鬼聊神,聊大姑娘小媳妇的各种逸闻,聊的意趣盎然了,各自掏一点钱,合起来买一个猪头,简单的处理一下,就下到锅里煮,煮熟了蘸着盐末吃,一个个吃的有滋有味,惬意得很。我还看到杀猪的屠夫生吃骨髓。猪被杀死剥除皮毛后,屠夫顺其脊背破为两片,熟练地从脊骨里抽出骨髓,顺手送到嘴里,像鸡吞蚯蚓一般,一仰脖就咽进肚里去;那情状看了令人恶心而惊悸,可屠夫则说吃这东西能壮筋骨,因而就吃得很上瘾,杀了猪无不抽食其髓,大尝猪的原味。
有些日子过得比较好的人家,过年过节杀一头猪,虽然吃法不像合伙吃猪头那样简单,但也基本上是吃原味。有了猪肉,不会红烧,弄不出各种花样,顿顿猪肉熬白菜,不就等于吃原味吗?
习惯成自然,要改也挺难,直到如今,我吃猪肉还是爱吃原味。买一个猪头回来,加上佐料用清水煮,煮烂后蘸着盐末吃,每每觉得这样的猪头肉比店铺买来的要好吃。买来那种肉,尽管做的好,但用料太多,又掺了浓浓的酱油,有失原味,总是不愿吃。
儿女们对我吃原味,时有非议,说我进城几十年,好东西吃得多了,撑的!如果让我半年不吃鱼肉,不管什么“味”的见了一定争着吃。从这个角度看,他(她)们当然说得是对的,如果不是“撑”的,就不会追求“味”了。有许多人吃腻了种植菜去追逐野菜;闻腻了“家花”去追逐“野花”;玩孩子玩腻了就玩猫玩狗;前些时“大款”斗富摆“黄金宴”,还有的活活敲开马的脑壳生吞其脑,生剥活剐珍稀动物饮其血,吞其胆,食其心,令人惨不忍闻,不都是因为吃饱了撑得?!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还是不能放弃吃原味。吃海蛎,福建人用油炸着吃,没有了海鲜味,和炸麻花的味道差不多,就没有我们家乡烧海蛎汤和海蛎炖豆腐的味道好。大连因为被日本占领了几十年,又些生活习惯东洋化了,吃生鱼片,还吃生海蛎,胶东半岛的人,对这种吃法享受不了。香港人把海蛎掺进粥里煮着吃,味道不错,我去香港时很喜欢吃这种粥,吃饱了肚子还想吃,稀粥和鲜海蛎煮在一起,连大米也变海蛎味儿了!我们家乡的人生吃海蜇,海蜇上网后,打渔人带回洗净,切成细条,佐以香料和蒜泥,像喝粥似的一碗一碗地喝,清爽而又鲜美。
山东人多爱吃大葱大蒜,也属吃原味。大人小孩用大葱蘸着面酱、虾酱吃贴饼子那种甜美劲,令人难以形容。但这种吃法南方人受不了。我年轻时一位朋友,也是山东人,爱生吃葱蒜,习惯不改,竟然把浙江籍的小媳妇给熏得离婚了。听说现在江浙人为了防病也生吃葱蒜,看来他们的习惯也能改,命比习惯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