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副主任 杜 江
低碳经济作为新的发展模式,不仅是实现全球减排目标的战略选择,也是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有效途径。气候变化和经济危机为中国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对此,我们认为: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前景广阔。
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经济转型的主流热点之一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管理指导之下,在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工作。当前,全球化的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影响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关环境与资源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紧迫任务,并促使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开始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从1972年联合国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以来,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实施“环境管理体系(EMS)”来达到防止工业污染以及减轻环境负荷的热潮,获得显著有效的管理成果。但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生产资源的低效益耗费,已经成为环境问题之外又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于工业再生资源的有效循环利用,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一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影响全球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忧。
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环监机构通过制定推广新的全球环境资源管理认证标准,来协调指导和推动各国政府在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效力,以及通过不断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提升整个环境和资源利用产业的技术进步,不仅在当前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也会对全球各个国家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我们的职责就是努力唤起全球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环境资源危机意识,致力于生态工业新理念的实施和循环经济链的建设,促进全球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进步,推动国际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建立一个和谐共赢、持续发展的国际循环经济新秩序。
在全球提倡“节能,绿色,环保”的今天,清洁能源作为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备受各国的关注。清洁能源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的核泄漏事件给予核能沉重的打击,欧盟多国放弃核电,中国也暂停新核电项目。于是,可再生能源被作为新能源发电的重点被再次关注,可再生能源是不会枯竭的能源,如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发电、地热能发电等。 2011年6月22 ~24日,第八届亚洲风能大会暨国际风能设备展览会在中国隆重召开,展出了以风能为主的中国近些年新能源发电中的一些成果和新品,也对今后的新能源发展进行了预测和展望。中国有着丰富的能源,现阶段火电还是主要的发电方式,新能源发电正在快速发展之中,并已初具雏形。
当前,全球正进入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阶段,低碳经济成为主流热点之一。但是,在中国,就低碳的政策法律而言,中国才刚刚起步。相关政策法律尚不完善,尚未形成系统化。十二五 是中国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期,也是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契机。我们不仅要重视清洁能源在技术方面的进步,还应做好配套的政策建设,为清洁能源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推动体制和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改革,才能更好地实现能源行业内部以及能源行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国清洁发展行动启示录
第一,将发展可再生能源切实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并持之以恒的推进。中国是世界温室气体排放最大、排放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在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绝不亚于美国。目前中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激励措施,但可再生能源发展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时冷时热、竞争市场混乱、政策缺乏连贯性等问题,我们必须重新调整思路,从更高、更新的角度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制定导向明确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或条例,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美国有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既有宏观性的论述,拥有具体的政策规定,有关政策详实具体、界限清楚、可操作性强。如《2009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对能够享受可再生能源投资税抵扣的项目从系统容量、系统效率到享受额度、优惠时效等都按照不同的技术类型一一列示。而中国有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普遍存在重号召而缺操作性的问题。如《可再生能源法》虽然规定了电网公司应全额收购新能源电力,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以及相关的并网规则,导致该项规定在实际中较难落实,风电、光伏发电不能上网的问题非常突出。中国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增强可操作性,尤其是对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等进一步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第三,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战略和一揽子政策。可再生能源产业是新兴产业,更需要在战略上提前谋划,否则很容易出现科技与产业脱节、生产与应用脱节等传统产业发展中常见的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战略思路,因此,其政府就有一贯性,政策发出的信号也更加科学和有引导力。在其政策体系中,既有约束性的法律和指标规定,也有激励性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相互配合、彼此呼应。由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在中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还缺乏顶层的战略设计,政策之间相互脱节、部门之间不协调甚至相互制约等问题还很普遍。我们亟需在形成总体战略思路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加快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第四,早期强有力的经济支持对奠定本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全球竞争力会起决定性作用。发达国家的政府机构强烈地意识到可再生能源产业是未来全球产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因此,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这种强力支持的结果,使其在全球金融危机后新一轮的产业竞争中再次成为领导者。中国也在很早前就提出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但在政策投入上,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不仅资金投入远远不够,而且在市场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体制性保障。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到2020年以煤炭为主导的高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仍将高达85%。为此,大力发展以煤炭能源洁净高效利用为主,包括节能减排,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捕集、贮存、利用在内的低碳能源技术,实现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和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至关重要。据测算,到2050年,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技术对中国碳减排的贡献率有望达到77.5%。除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其他新能源,大力发展海上天然气,开发海洋能,实现海气登陆工程对低碳能源的挖掘和利用有着重大意义,必须加大科技投入。
中国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30年之久,将其正式列入“五年规划”也已经有3次、长达15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并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国家甚至以主动调低“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发展速度指标(7%),来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意志。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前景广阔
低碳经济作为新的发展模式,不仅是实现全球减排目标的战略选择,也是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有效途径。气候变化和经济危机为中国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中国必须抓住这次机会,在发展和低碳中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中国已经意识到了这点,并且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实践低碳经济的先锋国家之一。
中国企业目前已经在多个低碳产品和服务领域取得世界领先地位,其中以可再生能源相关行业最为突出。2009年3月,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发布绿色富豪榜,在上榜的全球100位绿色巨人中,中国内地占17席,在这17人中,11人从事太阳能产业。中国已有超过150台超临界机组在网运行,是采用此种技术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
风力发电装机增长最快的国家,在不到8年时间里突破了1千万千瓦,年增长速度接近翻番;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光伏组件出口国,供应着世界40%的光伏产品需求;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占世界总产量的50%和总安装量的65%,约95%的太阳能热水器的核心技术为中国公司持有;中国企业生产出了全球首款单次充电可行驶400公里、并可容纳5位乘客的纯电动轿车;中国水泥余热发电效率世界领先,已开始向国外出口技术和设备;中国是国际碳市场最活跃的一员,并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地建立了环境交易所。虽然中国在很多的新能源技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的差距,但中国正奋起直追,差距正在不断缩小。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的清洁产业发展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管机构将一如既往地与中国国家管理部门、各地政府以及广大的低碳环保优秀企业携手共进,推动中国清洁产业的飞速发展,共创低碳环保新的世界。(整理/井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