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纳入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2009年08月27日 18:40 来源:东南早报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25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我国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厦门是福建惟一纳入试点的城市。8月26日,记者获悉,目前通过厦门市红十字会登记捐赠器官的有93例,登记捐赠遗体的有136例,而成功实施遗体捐赠的为12例,成功实施器官捐赠的则为6例。
“器官移植已经是成熟的技术,但器官捐献此前却几乎处于‘原始’状态。”省政协委员、厦门中山医院心脏中心心外科专家杨谦认为,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建立,将很好地解决此前供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最大限度地铲除器官买卖等非法行为滋生的土壤,“以前虽然已经开展器官、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但信息体系仍然很不健全,往往是哪里有供体,就到哪里做移植手术,无形中增加了风险”。
杨谦举例称,器官移植也应高效率地应用,曾经出现过一个人的不同器官救活7个人的例子,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有望提高捐献效率,改变此前医院与公检法系统依靠协议获取供体的尴尬状态。
据了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未来中国器官移植的发展方向应该包括建立登记体系、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器官获取组织体系、资源共享网络、临床移植和术后工作等。目前,厦门市红十字会的有关领导已赴京参加相关会议,纳入体系的厦门今后将如何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尚不得而知。
另有消息称,位于海沧文圃山恩泽园的厦门首个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将于今年冬至前后投入使用。(苏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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