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卢森堡使馆发布对已接种新冠疫苗赴华人员的提醒
中国侨网2月1日电 据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网站消息,1月29日起,赴华人员如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请在上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的同时上传“疫苗接种证明”,证明中须含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疫苗名称、第一剂注射日期、第二剂注射日期、注射地点、医生或医疗机构签名、签章。
中国驻卢森堡使馆将综合审查上述证明后发放HS健康码(中国公民)或HDC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国公民)。乘机时,请随身携带HS健康码(中国公民)或HDC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疫苗接种证明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