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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申请“家庭团聚” 旅西侨胞须满足哪些条件?

2019年07月07日 11:5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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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7日电 据《欧洲时报》报道,近年来,旅居西班牙的中国籍公民人数持续增长,这得益于西班牙优良的经商及生活环境。西媒报道,西班牙经济危机期间,旅居的中国民众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稳定增长,这或与中国人努力发展事业、勤俭持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日,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季奕鸿在接受该报专访时表示,最近十年中,每年通过家庭团聚抵达西班牙的中国民众人数高达8000人至1.2万人。季奕鸿就西班牙家庭团聚政策及相关法律进行详解。

  季奕鸿介绍,家庭团聚(La Reagrupación Familiar)是由西班牙政府向在西外国人家庭成员颁发的一种临时居留许可(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temporal),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帮助在西外国人实现家属团聚的一种政策支持。西班牙组织法中的557/2011号皇家法令第52至58条款对家庭团聚的法律定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都做了明确规定。此外,欧盟2003/86/CE号法律也对家庭团聚做出了规定。截至目前,这两项法律主导了西班牙家庭团聚政策。

  季奕鸿表示,在上述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在西外国人以申请人的身份可以申请三类家庭成员来西团聚:

  1、申请人的配偶或相似关系者,比如申请人合法同居的伴侣,曾在某一个国家公共机构登记注册,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2、申请人或配偶18岁以下的子女,如果被申请的子女并非申请人的血亲(系养子或继子),则必须提供申请人配偶拥有子女单方面监护权证明,否则申请人配偶的前任伴侣有权反对子女被申请家庭团聚。

  3、申请人及配偶65岁以上的父母,申请父母必须提供来西家庭团聚的原因及相关证明,如:被申请的父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或失去民事能力(残疾人)等。

  如果配偶不在身边,能否申请配偶的父母来西班牙?季奕鸿说:“这相当难,因为申请的理由不充分。被申请者既无法和亲生子女团聚,更不是申请者的亲生父母,这种申请即便通过‘中国式孝道’或家庭伦理来阐述,也不会被审核材料的官方批准。”

  官方审核,最看重申请人经济条件

  申请家庭团聚,需要准备的材料并不复杂,但审核材料的官方最为看重的就是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季奕鸿指出,根据上述法律要求,申请人如果申请一名家庭成员团聚,其月收入必须达到多重效应收入公共指标(Indicador Público de Renta de Efectos Múltiples,简写:IPREM)的150%。

  2019年现行的IPREM标准为每月537.84欧元,150%约为806欧元。也就是说,申请人只有每月最低净收入高于806欧元,才具备申请一名家庭成员团聚的资格。此外,法律还规定,每申请一名家庭成员,申请人收入就得多增加50%才可以。

  不过,尚未通过的西班牙2019年全国总体预算(Presupuestos Generales del Estado,简写:PEG)中,已明确当年的IPREM为548.6欧元,如果该预算案通过,那么对申请人月收入的要求将被抬高。

  “不单单是通过申请人的工资单来看其经济实力是否够资格,官方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抵达西班牙后的一年内,是否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官方根本无法预测未来一年中申请人的经济情况。”季奕鸿说,“但官方可以通过审核申请人过去6个月内的收入做出一些判断,而有些自治区官方甚至会审核申请人过去1年的工资单与个税申报情况(Renta),用来衡量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基础申请家庭成员团聚。此外,如果申请人是自营企业主,他们还得提供公司一系列的报税缴税证明。”

  除经济条件外,住房条件在申请家庭团聚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季奕鸿表示,申请人无论是自有住房还是租房,相关资料都会在自治区政府中留有存档,申请人必须通过自治区政府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依照现行办法,当申请人递交材料后30天之内,自治区政府应为其提供证明材料。

  “如果递交材料之后的30天内,自治区政府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递交申请的回执来证明已履行该程序,以回执为申请家庭团聚的材料之一申请家庭成员。但为稳妥起见,建议侨胞还是等住房条件证明正式到手后再进行下一步申请。”季奕鸿说。

  至于对住房条件的要求,季奕鸿表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但要能保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基本的生活质量,如住房面积、房间数量以及住房内居住人数等。如果官方发现住房内人数太多、住房建筑质量太差,室内条件过于简陋,这些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家庭团聚申请被拒。

  申请家庭团聚的基本条件及获批特例

  季奕鸿介绍,如果申请人的合法居留(包括工作居留、自雇人士居留)为第一年临时居留,是不具备申请家庭团聚资格的。必须等到换出第一个2年临时居留后才可以申请(注:西班牙颁发给外国人的居留分为临时居留和长期居留两种,前者须更新三次共5年后才可更换长期居留)。

  如果获批,被申请的家庭成员须持批准信在中国境内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申请来西签证,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如果是申请配偶,申请人还须提供一份在西班牙没有与他人同居的声明。如果申请父母团聚,申请人必须持5年长期居留才具备申请资格。”季奕鸿说,“此外,官方审批通过家庭团聚的申请时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比如在审核时没有发现被申请人有案底,或者还处于禁止入境西班牙的黑名单中。”

  在被申请的家庭成员得到签证后,必须在其有效期(最长3个月)内进入西班牙。抵西后,必须在1个月之内持批准信及相关材料前往所在地处理移民事务的警察局申请家庭团聚居留卡,如果被申请人为未成年子女,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前往办理。

  侨胞申请家庭团聚被官方拒绝,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季奕鸿表示,有些侨胞申请父母来西,无法提供合理的原因,被拒的可能性非常高。此外,有些侨胞父母在中国领取退休金,即便金额很小,但也会被官方认为他们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必来西依靠子女。

  “法律规定,只有65岁以上父母才能通过家庭团聚的方式来西与子女生活,但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65岁以下父母。比如,父母有生理或智力缺陷,或身染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成为了父母的监护人,可以申请父母来西团聚,而官方也会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批准申请。”季奕鸿说。

  旅西侨社曾流传过“可以申请超龄子女家庭团聚”的说法。在谈到这种“特别申请”时,季奕鸿表示,西班牙法律中从未有过“申请超龄子女家庭团聚”的表述与定义。法律明确规定,被申请家庭团聚的子女必须未满18岁。

  季奕鸿说:“不是法律变了,更不是法律会对某些超龄子女网开一面。名义上的‘超龄子女团聚’可能是一种变相的出国务工罢了。有些人发现不少在西工作的父母因为子女超龄而无法通过家庭团聚来西,于是想出一条生财之道——高价出售工作合同,让父母的超龄子女以合法打工的方式申请来西签证,由于父母在西班牙都拥有合法的身份、也有工作,所以这类申请的成功率不低。当然,这种行为终究是挂羊头卖狗肉,如果被官方得知存在买卖工作合同的行为,交易双方都将受到严惩。”

  季奕鸿透露,在过去十年中,每年都有8000名至1.2万名中国人以家庭团聚的方式进入西班牙,在所有外国移民群体中名列前茅,这和中国人传统的家庭观念强息息相关。(沐泓)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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