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全国流行病状态”将再次延长三个月-中国侨网

  • 设为首页

德国“全国流行病状态”将再次延长三个月

2021年08月27日 10:4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8月27日电 据《欧洲时报》编译报道,由于新冠感染病例不断增加,且秋冬季情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当地时间8月25日,德国联邦议院投票赞成延长“全国流行病状态”。

  综合德新社、德国每日新闻网报道,25日,凭借325名议员的赞成票,德国联邦议院确定继续延长“全国流行病状态”。另有253名议员投反对票,5人弃权。“全国流行病状态”原本将在9月到期,现在再次延长三个月。

  据了解,德国“全国流行病状态”由联邦议院于2020年3月首次设立,上一次延长是在2021年6月11日,现在已经是第四次延长。

  “全国流行病状态”为政府制定有关特定危机的措施奠定了法律基础,例如口罩要求、接触和出口限制、集会禁令、工厂关闭或旅行限制。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新冠病毒传播和卫生系统过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如果对整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共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全国流行病状态”就会存在。德国联邦政府可以在没有联邦委员会参与的情况下要求该状态。

  联邦议院决议还要求,卫生部长施潘应在8月底之前就如何用新指标取代之前的“7天感染率”指标提出建议。因为根据疫情内阁的决定,将从《传染病防治法》中删除每10万居民中50例感染的阈值。为此,将引入新的指标,如新冠患者的住院人数。

  最近,德国新冠疫情感染人数急剧上升。根据德国疾控机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KI)的数据,德国25日的单日新增确诊数创下了自今年5月初以来的新高。研究所曾在数日前表示,德国已进入第四波疫情。与此同时,德国64.4%的居民至少接种了一剂疫苗,59.4%的人口接种了两剂疫苗。(文耕)

【责任编辑:史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