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籍法摒弃公民区别待遇 印尼华人摆脱紧箍咒
2006年7月11日,印尼国会通过新的国籍法,新法摒弃48年来对“土著”和“非土著”的区别待遇,印尼华人的政治地位迈向新的里程碑。
新国籍法阐明,凡在印尼出生、从未接受过他国国籍者,便自动成为印尼公民。
印尼华人的祖先一半移民自中国福建,广东籍的约有35%,但是,与其他国家的华人相比,印尼华人的遭遇却是特别坎坷多难。
早在1740年,荷兰人统治印尼期间,数万名华人在“红溪惨案”中被屠杀。
近代时期,1965年展开的血腥镇压“九三零事件”和1998年导致千人丧命、多名华裔妇女被强暴、华人财产被掠夺的“黑色五月事件”,是其中两起较大规模的排华事件。
1954年以前,刚脱离荷兰殖民统治的印尼政府实施较宽松的移民政策,华人若不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申明保留原籍,便自动转为印尼国民。
印尼制定的国籍法有其政治与社会背景,20世纪50年代,印尼制定《国籍法》牵制华人的活动。
1954年的排华事件后,印尼政府对华人的政策出现本质上的改变,利用《国籍法》等歧视政策边缘化华人,印尼的国籍政策开始实行主动制,华人若想成为印尼公民,必须向政府机关提供各种证明,并须缴付高额费用。
印尼黄氏宗亲总会会长黄印华形容,新国籍法的通过肯定是好事,犹如束缚华人的紧箍咒就此消失了。
对黄印华而言,虽然目前紧箍咒没有了,但是印尼官员长期以来对华人的“特别待遇”并不会马上消失。
印尼官员、尤其是低层次官员“习惯”了为难华人,虽然国会立法通过新国籍法,不过他们仍会要求华人出示国籍证,才办理一般政府事务。
“我们只有据理力争,但遇到低层官员百般阻扰,我们也无可奈何。”
反华运动 让华人自力更生
“事实上,那些暴力事件在华人社群中起了催化作用。”
知名社会学家陈玉兰博士说:“1998年的反华暴动突显没有外人会帮助华人,华人必须自力更生的窘境。1998年之后,华人感觉到成为国家一份子的需要。”
印尼华人在经历多次磨难后,开始反思本身在印尼这个国度的地位,得出的结论是“抛开历史包袱,积极参政,在体制中为族群争取权益。”
1965年“九三零”军事政变过后,印尼华人都不敢涉足政治,并且大量华人被逼离开印尼到海外生活。
从此,印尼华人走进长达近41年的政治空白期,一直徘徊在国家主流边缘,而且一旦发生事端,就只好任人鱼肉。
18世纪至今印尼华人血泪史
1740年:数万名华人在“红溪惨案”被杀。
1952年:推行扶助原住民进口商、限制华人进口商活动的“堡垒制”政策。
1965年:“九三零”事件。
1970年:一名苏拉威西华人被指对回教先知穆罕默德出言不敬,当地的反华行动又起。
1973年8月:爪哇万隆发生排华暴动。
1980年:零星的排华运动逐渐被有心人士利用,最终扩张成攻势性大型暴乱。
1986年:新加坡政府将印尼船员判刑,泗水出现排华暴动。
1998年:大规模排华暴动,“黑色五月”事件引爆“全面劫掠、焚烧华人商店,强暴华裔妇女行动。
加入以印尼人为主政党 华人参政捍卫权益
在1998年“黑色五月”风暴过后的民主开放初期,华人曾尝试组织政党积极参与选举,印尼华人改革党、大同党等政党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但是,由于华人人口不多,这些“蚊子党”并无法发挥明显的政治效用,于是他们开始改变策略,加入以印尼人为主的政党参政。
印尼华人加入印尼政党(譬如斗争派民主党),借用主流政党势力进入国会,在决策层面捍卫华人权益,并取得一定的绩效。
2004年选举,超过300名华裔候选人参与国会及地方议会选举,这是印尼建国以来最多华人参选的一次。
此次选举中,华人在国会选举中的成绩不甚理想,不过在地方议会选举中却大有斩获,约有30%的镇长由华人当选。
印尼苏北省政府对外友好协会主席黄印华表示,苏哈托倒台后,印尼开始实行民主选举,总统选举制度、政党法,以及有关人民协商会议、国会、地方代表会议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所有议席都是直选出来。
“这也间接提高了华人参政的机会及地位,候选人需要我们的票,自然会较重视我们的需求。”
印尼华人的政治地位也因政治改革而改善不少,一人一票直选,在某些以华人占主要人口比例的城市,华人票更显得重要。
华人处境好转,也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也是印尼黄氏宗亲总会会长的黄印华表示,1999年大选中,有8名华人当选国会议员,郭建义中选人民协商会议副议长兼内阁部长;2003年,西加里曼丹华人张锦坤获得推选为上候县县长;2004年4月的国会大选中,参选政党分别推举170名和130名华人为中央国会及地方议会议员的候选人;10月,华人冯慧兰被委任为贸易部长。
华人控制70%经济总量?
长期以来,印尼朝野始终觉得华人都是富人,甚至还有人说,华人控制了印尼经济总量的70%。
虽然有不少学者纷纷指出这种说法谬误,印尼的原住民确实眼见周围华人的生活较为富裕,加上长期的排华倾向,因此很自然就出于妒忌而憎恨华人。
事实上,除了少数华人是大企业家,大多数华人都经营中小企业。曾经有调查表明:在印尼国内资本经营的企业中,华人资本占不到30%,国有资本占将近60%。大部分印尼华人从事小本经营,只是小康之境,有些甚至十分清苦。不过,从商也是印尼华人最方便的选择。由于印尼政府以前长期不愿意让华人参政,华人要出头莫过于勤勉从商。
印尼华人具有克勤克俭、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在恶劣的环境中也能独立生存,这是生存的优点。但印尼华人一般也承袭了中国帝王专制下的“顺民”心态。一般华人怕官府,却又不爱遵循法律;他们对政治冷漠,却又有不少人热衷于投靠有权势的人,以谋私利。
传播中华文化种子 印尼华团在印尼扩散
印尼棉兰江夏公所于1907年创立,1922年购置土地开辟义山,建立“江夏义亭”,每年春秋两季进行祭祖仪式。
1925年再购置两层楼店屋,作为宗亲联络情谊活动的场所,并为初到印尼的“新客”提供暂住的便利。
经过整百年的演变,如今的江夏公所除了主办祭祖、联谊、关心福利、分发奖助学金等活动,文娱组的江夏乐龄合唱团多次参加国内外演唱、代表苏门答腊省政府参加交流演出及国际合唱比赛屡获金奖。
江夏公所还开设了一家慈善诊疗所,专为公众贫病者服务。热心医生每天轮流值班,更得广大热心人士提供医药赞助。
诊疗所每天至少有30至40名求诊者,大部分都是印尼族。他们在那里看病拿药,江夏公所只象征性地收取超低费用。
江夏公所的主席黄印华作为主人家,在本届印尼黄氏宗亲总会代表大会中从原任总会长黄启铸的手中接过总会长一职。
而卸任的总会长黄启铸说,融入主流、推广华教、与友族和谐共处,是江夏公所,乃至于印尼各华团都应扮演的角色。
印尼华团普遍面对青黄不接的问题,年长一辈的华人应积极向年轻一代灌输中华文化,教育年轻人重新掌握母语。
目前印尼华团的领导层都介于60至80岁的长者,为了长远着想,华团都特别关注照顾年轻人的利益,在经济、政治、法律、教育等方面都给予支持,势必要吸引年轻人加入华团,好让华团后继有人。
此外,华团也积极在印尼这广大的国土扩散,传播中华文化的种子。
以印尼黄氏宗亲总会为例,成立之后积极开拓设立各地分会,短短几年内已成立28个分会,相信在以创立分会推手见称的黄印华领导下,会有更多分会如雨后春笋般成立。
赚钱不炫耀 问政看前途 印尼华人要融入社会
印尼华人对印尼其他种族,仍存有不应有的大中华优越感。
有些华人对印尼的原住民有一种自大而又自卑的矛盾心理:自卑是觉得自己没有政治权利,办事经商都得仰人鼻息;自大是觉得自己的文化、教育和经济水平比原住民优越。
印尼苏北省政府对外友好协会主席黄印华表示,以前华人富裕起来后,生活奢侈、铺张浪费,也会引起印尼原住民的反感。一旦有人从中煽动,就很容易引发种族冲突。
在经过多年的风雨后,开始有华人倡议华人须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将过去的坏事变成将来的好事,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争取作为印尼公民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
他们提出,今后华人不可只顾赚钱,不问政治;只顾眼前,不顾将来。他们更不可炫耀财富,财大气粗。华人要尽量减少在原住民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地减少排华事件的发生。
这样,华人融入主流社会的意愿增强。一些印尼华人社团如印尼百家姓总会,印尼华商总会等组织在这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华商领袖们达成共识,一方面要继续为印尼经济复苏做出贡献,尽公民的职责;另一方面,他们积极推动政府国会废除歧视华人的法令,争取合法公民权益,改变“二等公民”的形象。
大马华人与印尼华人在本土的开垦历史大同小异,但后来的发展及待遇就南辕北辙。印尼华人今日对于本身文化传统的坚持,真非大马华人所能轻易了解及体会的。
随着政府开明接受华族是印尼人民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印尼华社才敢在这几年鼓起勇气公然成立。
棉兰江夏公所是由于在成立百年来间中转型,才得以生存,不被当局取缔。(来源:马来西亚《南洋商报》,作者:刘为义,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