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卫生部公布青少年接种疫苗须知
中国侨网10月29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当地时间10月28日,菲律宾卫生部公布了全国12至17岁青少年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相关要求和细节。
菲律宾卫生部副部长、国家疫苗接种行动中心主任加莫沓赫说,大马尼拉地区将于当地时间11月3日起为12至17岁的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11月5日起,菲律宾其他地区将为12至17岁的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的青少年需要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并提供能证明他们关系的文件,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21岁以上的兄弟姐妹或孤儿院的负责人。监护人及青少年本人都必须同意接种新冠疫苗,并须出示青少年的身份证或出生证明。菲律宾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启动了预登记程序,不过,加莫沓赫表示,有免预约接种疫苗的可能。
菲律宾卫生部表示,所有接种点都可以开展青少年的疫苗接种,但必须有足够大的空间容纳青少年接种者和监护人,最好给他们分配一个单独的通道或房间,以确保安全。此外,地方政府还必须确保,如果青少年在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他们能够立即做出适当的应对措施。对此,加莫沓赫建议,青少年可以在医院的疫苗接种点或卫生中心附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已确保在出现不良反应时可快速应对。他说:“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反应是不同的,需采用不同的应急设备。”
据悉,菲律宾政府希望在12月之前为80%的12至17岁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