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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调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标准

2024-04-02 14:52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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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4月2日电 据江苏省侨联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江苏省侨联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的通知》,就提高全省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对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归侨和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困难归侨(包括农村五保户),由每月补助100元、200元统一提升到每月补助400元,在江苏省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归侨(不含离休归侨),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困难归侨所需的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企业退休归侨所需的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通知》要求,困难归侨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由江苏省侨联核准;企业退休归侨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由各设区市侨联核准。困难归侨补助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汇入补助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内。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政府和侨联组织高度重视困难归侨和企业退休归侨的生活,出台了一系列惠侨暖心举措。此次《通知》的印发,再次充分体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归侨群体的关心关爱。(完)

【责任编辑: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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