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侨政资金管理使用细则
中国侨网福州12月9日电 据福州市委统战部消息,近日,福州市委统战部、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福州市侨政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侨政资金管理使用,让基层统战侨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福州基层统战侨务队伍人员变动调整较大。针对基层反映侨政资金名目多易混淆、标准宏观较难操作、审核繁琐不够便民等问题,为加强对侨政资金管理的政策解读和把握,福州市委统战部联合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认真梳理中央及省、市12份涉及侨政资金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福州市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据介绍,《实施细则》分总则、相关定义、补助对象、标准来源、申报下达、发放使用、管理原则、监督检查、纪律规定、附则等共十章三十三条。《实施细则》将中央及省市涉及侨政资金文件“12合1”,对基层来说更易操作,有“指导手册”作用;对于各类侨政经费申请对象进行了明确,规范各类申报表格,削减非必须的申请材料,更加便利广大归侨侨眷。(完)